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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完成情况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8-04 17: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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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部署,经厅党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经省委第五巡回指导组同意,现将本单位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完成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意见。

公示期限:2023年8月4日至8月8日。

联系电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0898-65237257;省委主题教育第五巡回指导组:0898-65348329)。

联系地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委主题教育第五巡回指导组:海南省林业集团有限公司B栋三楼306室〈工会〉)。

附件:1.关于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工作效果不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2.关于督查督办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3.关于优待证使用场景需进一步拓展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4.关于政府采购内控机制不完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5.关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不规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6.关于对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不够规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7.关于未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阵地作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中共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

2023年8月4日       

附件1

关于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工作

效果不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问题: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工作的效果不突出,党建引领与业务融合不深入。

二、责任单位: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三、整改措施

1.举办厅党组主题教育读书班。

2.督促厅各级党组织制定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和调研方案。

3.邀请专家授课。

4.举办主题教育培训班。

5.检查各级党组织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落实情况。

四、整改目标

1.5月底前组织不少于7天(14次)读书班学习。

2.5月中旬前厅各级党组织制定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和调研方案。

3.5月底前邀请专家授课1次。

4.7月底前举办2期主题教育培训班。

5.7月底前组织一次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五、整改成效

1.截至6月2日,完成主题教育读书班18次学习,采取轮流领学、专题报告和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踏踏实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2.召开务虚会确定了12个调研课题,针对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堵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关。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制定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并执行。

3.5月9日,邀请南海研究院院长王胜同志就南海局势进行专题授课。

4.5月22日-26日,在延安举办一期厅党务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主题教育专题培训班;6月5日-9日、6月12日至16日,在省委党校举办两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主题教育专题培训班。

5.7月19日组织2季度党建暨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开展情况交叉督导检查工作会议。通过理论学习、查阅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对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计划制定、必读书目学习、大讨论开展及上级有关文件学习等方面开展交叉督导检查。通过整改,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更加规范,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业务、推动工作效果更加明显。

附件2

关于督查督办工作机制不健全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问题:督查督办工作机制不健全,结果运用不够到位。

二、责任单位: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三、整改措施

制定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督查督办工作规定,加强督查督办,推进结果运用。

四、整改目标

6月底前制定出台《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内部督查督办工作规定》,健全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厅督查督办工作,推动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厅党组各项安排部署全面落地见效。

五、整改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厅督查督办工作,根据《政府督查工

作条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规则》,结合我厅实际,于6月份出台了《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内部督查督办工作规定》。规定坚持突出重点、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的原则。坚持全员抓落实,全口径督查,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持既督落实效率,又督落实质量,提高工作执行力。坚持既督任务细化、任务进度、任务成效,又查思想认识、问题整改、工作作风,切实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作用。规定出台实施后共高效督办了15个内部事项,以任务目标倒逼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形成可量化、可执行、可操作、可考核的工作举措,按照“三督三察”要求,全面客观评估任务执行情况与完成效果,推动工作成效不断向更高质量转变。

附件3

关于优待证使用场景需进一步拓展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问题:需明确具体措施,进一步拓展优待证使用场景。

二、责任单位: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三、整改措施

1.收集整理各相关部门落实优待目录的具体措施,并督促落实。

2.持续在优待服务管理系统上线优待项目,有序推广优待证(电子版)。

3.指导督促市县出台优待清单并发布。

4.将2022年符合录入地方志条件的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录入地方志。

四、整改目标

1.收集整理16部门落实优待目录的具体措施。

2.8月底前,在优待服务管理系统上线优待项目不少于5个。

3.8月底,全省不少于15个市县发布优待项目清单。

4.6月底前,将2022年符合录入地方志条件的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报送省地方志办公室。

五、整改成效

1.5月18日,致函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单位,请相关单位提供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落实措施,截至6月5日,收集包括我厅在内的16个单位落实优待目录清单具体措施。基本优待目录共153项,目前已落实和部分落实的有113项,正在协调落实的有31项,无相关机构(优抚医院)暂无法落实的有9项。未落实的事项,在座谈会上与相关单位讨论并督促加快落实。

2.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有序推动发行优待证电子版的准备工作,已在优待服务管理系统上线面向全国退役军人减免门票的景点6个(梦幻香山旅游区、热带植物园、三亚凤凰岭等)。

3.指导督促各市县尽快整理社会化拥军平台详细目录清单并及时公布,5月初至6月中旬,乐东、澄迈、东方、万宁、屯昌、五指山、定安、昌江等8个市县都完成了优待清单发布,截至目前全省18个市县均已发布优待清单。通过发布优待清单,方便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查询并享受相应的优惠优待项目,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4.2022年度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经移交安置处核实,符合收录条件的共10人,均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6月5日,已报省地方志办公室。依法规范记载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能更好地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引导退役军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4

关于政府采购内控机制不完善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问题:政府采购内控机制不完善。

二、责任单位: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三、整改措施

1.修订我厅采购管理办法;

2.编制政府采购实施流程图;

3.编制非政府采购实施流程图。

四、整改目标

4月底前修订《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采购管理办法》,健全我厅采购管理制度。

五、整改成效

为解决我厅政府采购内控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我厅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琼财采〔2022〕451号)要求,于2023年3月组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修订稿在征求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和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印发实施《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采购管理办法》,同步编制了政府采购实施流程图和非政府采购实施流程图。新修订的《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采购管理办法》明确了采购领导小组、归口管理部门、业务需求部门、监督部门、纪检部门等岗位的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了采购中各环节的实施流程、机构分工、审批权限等,确保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采购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截至2023年7月底,在《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采购管理办法》规范下,我厅共实施政府采购1项、3万元以上非政府采购7项,有效落实了采购人主体责任,推进依法采购,实现了物有所值目标。为确保我厅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执行和政府采购行为的合法合规进行,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证。

附件5

关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不规范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问题: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不规范。

二、责任单位: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三、整改措施

1.组建省市(县)两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实现市县全覆盖。

2.印发《海南省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完善工作机制。

3.印发《海南省退役军人志愿者标准化手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整改目标

1.组建省市(县)两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每个市县一支,共19支队伍,共招募2000名退役军人加入。

2.8月底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运行机制。

3.8月底前印发1500册《海南省号角志愿者指导手册》,规范退役军人的宣传招募、注册登记等事项。

五、整改成效

1.截至7月27日已完成省市(县)两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组建工作,每个市县一支,共19支队伍,注册人数2515人,志愿服务涵盖应急救援、环境整治、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领域。为提升退役军人志愿者能力素质,举办海南省退役军人号角志愿者能力提升培训班,打造现场演示实操科目,从理论和实操方面全力提升志愿者骨干能力素质。

2.为规范我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6月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省文明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琼退役军人发〔2023〕38号),围绕打造“一站一队伍、一地一品牌”志愿服务工作格局,从“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建设”“建立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工作举措,依托市县、镇街、村(社区)等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组建了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五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该工作实施意见是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为更好保障市县志愿服务工作经费和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增加省财政厅、团省委联合发文。

3.为加大力度号召和动员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我厅于2023年7月24日,举行了海南省退役军人号角志愿服务队授旗仪式。同时编印了《海南省退役军人号角志愿者指导手册》4000册发放基层,烘托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浓厚氛围。

附件6

关于对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不够规范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问题:厅机关委员会对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不够规范;全面加强机关党组织对工会的领导。

二、责任单位: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理顺团青工作。

2.组建厅直属机关工会。

四、整改目标

1.7月底前厅机关委员会有委员专职负责厅团青工作。

2.7月底前组建厅直属机关工会。

五、整改成效

1.5月19日召开厅机关委员会2023年第5次会议,会议同意机关党委赵小明负责厅团青工作,并提交厅党组会审议,由机关党委按程序办理。经厅党组2023年第16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6月27日向共青团海南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报备。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和工会组建程序,经厅党组2023年第14次会议研究同意,5月20日向省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报送《关于成立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机关工会筹备组的请示》。6月19日向省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报送《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机关工会筹备组关于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7月12日召开厅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女职工委员会(妇委会)委员、主任、副主任。7月14日向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报送《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工会委员会关于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请示》。7月25日海南省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批复同意我厅直属机关工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通过整改,我厅工青妇工作更加规范。

附件7

关于未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阵地作用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问题:有些市县因对政策掌握不透,未能及时调整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级别。利用烈士纪念设施开展纪念、教育活动还有提升空间。

二、责任单位: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政策指导,及时提高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级别,助力海南特色红色教育品牌建设。

2.在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和青少年开展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主题纪念活动,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阵地作用。

四、整改目标

1.2023年6月,组织各市县开展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情况汇总。

2.2023年9月30日,组织各市县开展烈士纪念日活动,同时举办省里的烈士纪念日活动,届时,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等省四套班子领导,与全省各界代表预计700多人一起参加,缅怀先烈,教育后人。8月底前完成烈士纪念日现场活动方案制定。

五、整改成效

1.2023年组织各市县开展本辖区内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情况调查,现已收集完毕,经汇总分析,发现临高、澄迈、琼中、屯昌等市县反馈上报数据与褒扬信息管理系统不对称的情况,现已督促核实并按要求整改。指导五指山革命根据地纪念园申报第七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审核申报材料,反馈补充举办巡展、临展,开展“互联网+”建设及新媒体传播等材料。2023年7月20日,在厅第一会议室召开评审会,现场评审五指山革命根据地纪念园申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材料。8月3日,将申报材料报给退役军人事务部。指导三亚市西沙海战烈士陵园,梅山老区革命烈士陵园,崖城烈士纪念园,仲田岭烈士纪念碑等4处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已获得三亚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2.自开展主题教育以来,全省利用烈士纪念设施开展纪念、教育活动共3477场次,讲好英烈故事,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基因。目前已完成烈士纪念日活动方案制定,届时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等省四套班子领导和社会各界群众共计700余人参加,共同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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