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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0-64509 分  类: 发文机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成文日期:2020-03-29 10:48 文 号:琼退役军人发〔2020〕31号 发布日期:2020-03-30 10:48

标题: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清明烈士祭扫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

疫情防控形势下清明烈士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输入感染风险依然严峻。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有序开展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烈士祭扫工作,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清明烈士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防控期间清明烈士祭扫工作

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安排,既坚持防疫优先,又因时因势疏导,切实做好烈士祭扫组织服务工作。一是精准施策。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根据防控情况,认真制定烈士纪念设施开园预案,细化疫情防控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报请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二是分类处理。恢复开园的,对烈士纪念馆以及烈士陵园内的陈列馆、纪念馆、骨灰堂等封闭区域,可继续实施关闭措施;对烈士墓葬区、烈士纪念广场等开阔区域,可在控制祭扫流量、加强健康监测的基础上提供现场祭扫服务;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烈士陵园入口等区域,要分时分段加强引导管理,做好人员疏导。三是严格防控。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防控措施,加强入园健康监测和管理,强化祭扫人员登记,通过预约登记、短信提醒、错时祭扫等方式实现祭扫人员分流,确保祭扫人员流量控制在往年同期流量的30%以内。落实清洁消毒等措施,充足配备防疫用具,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和陵园秩序巡查,尽量降低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二、严控异地祭扫活动,避免大规模群体聚集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阶段,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疫情彻底解除前不组织、不接待群体性祭扫,严禁大规模聚集性祭扫活动,对有聚集性祭扫行为的要及时进行疏导,避免祭扫人群聚集扎堆。严格管控跨省异地祭扫活动,各地要加强源头管控,对有跨省异地祭扫意愿的烈士亲属和退役军人等,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完善预警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及时掌握情况并进行劝阻。各级烈士纪念设施要加强外部输入人员的管控和登记,不接待未执行本地区疫情防控隔离制度的外来人员。做好通知公告和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进行政策宣传,鼓励有祭扫意愿的烈士亲属就近祭扫、错峰祭扫,增强群众生命安全健康意识,减少聚集风险,让广大祭扫人群了解、理解并给予支持配合。

三、做好祭扫服务,精心组织“网上祭英烈”活动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做好“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的通知》要求,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开设了网上祭扫专栏,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倡导并精心组织网上祭扫活动,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中华英烈网、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通过网上献花、寄语等形式寄托哀思、致敬缅怀,为烈士亲属、社会各界纪念缅怀英烈提供便利。

四、关心关爱烈属,切实增强烈士亲属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祭扫工作的同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及时掌握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因疫致困、因疫返贫的烈属情况,聚焦受疫情影响下烈属在就业、生活等方面产生的新困难、新问题,制定具体帮扶解困措施,切实做到精准帮扶,让烈士亲属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根据今年烈士祭扫工作的特殊情况,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在3月30日至4月30日期间实行清明烈士祭扫情况日报告制度,并视情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各市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安排,精心谋划,抓好落实,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烈士祭扫相关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烈士祭扫纪念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相应启动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7:00时前向省厅报送当日烈士祭扫情况,并将祭扫工作总结于5月1日前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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