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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2-73660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成文日期:2022-04-29 11:07 文 号:琼退役军人发〔2022〕28号 发布日期:2022-05-05 11:07

标题: 关于推荐2022年度全国“最美退役军人”的通知

关于推荐2022年度

全国“最美退役军人”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省直各单位,驻琼独立驻防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精神,加强对广大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激发退役军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中共中央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决定在全社会广泛开展2022年度全国“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为做好典型人物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全国“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主要从获得“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等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退役军人中产生,也可以在平凡岗位做出一流业绩、示范带动作用突出,以及在乡村振兴、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或重大专项任务等工作中表现出色、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优秀退役军人中产生。

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传承人民军队优良传统,退役后接续奋斗、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在经济社会建设各行业各领域取得优异成绩、作出重大贡献。

二、推荐流程

各单位各部门在广泛动员、深入挖掘的基础上,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推荐上报1-2名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对推荐对象进行严格政审,并征求公安、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意见,其中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推荐企业负责人还应征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确保政治过硬、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

综合汇总后,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联合评选3—5名全国“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并向退役军人事务部推荐。

三、报送材料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工作要求,安排专人撰写推荐材料,并按要求报送。

(一)《全国“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全国“最美退役军人”推荐意见》(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蓝底正面1寸免冠照3张,体现先进事迹的相关照片不少于3张(附50字以内文字说明),照片大小1M以上,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

(三)事迹材料(3000字详细版)和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

各推荐单位要在2022年5月7日前征求意见并公示无异议后,将上述材料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其中纸质材料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szqy_tyjr@hainan.gov.cn。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通信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1号楼7楼714室,邮政编码:570204。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载体,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要高站位部署、高标准推动,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推动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策划组织。把推荐工作与迎接党的二十大各项工作深入融合,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有机结合,做好统筹兼顾,综合考虑行业领域、事迹类型、年龄性别等因素,进一步关注青年典型,做好事迹挖掘、审查把关、推荐上报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务实高效、按照时间节点准时上报。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评选标准。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好中选优。突出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尤其要重视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建议,避免失察失真,确保典型立得住、过得硬,经得起实践检验。

附件:1.全国“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2.全国“最美退役军人”推荐意见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海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2022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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