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X
索引号:/2023-55123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成文日期:2023-04-12 16:49 文 号:琼退役军人发〔2023〕30号 发布日期:2023-04-12 16:49

标题: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经2023年第5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具体措施

责任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 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依法开展宪法宣誓,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弘扬宪法精神;

2. 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3. 开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机关党委

厅直属各单位

厅机关各处室

各市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 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2. 依托服务体系和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以“民法典进乡村、进社区”为重点,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

3. 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厅直属各单位

厅机关各处室

各市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 开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

2.依托厅官网、报刊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8.1建军节、9.3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期间);

3.纳入业务培训班培训课程;

4.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等“法律六进”活动,进行普法宣传(9月底前)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机关党委

厅机关各处室

厅直属各单位

各市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年修订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驻琼部队

1.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2.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等“法律六进”活动,进行普法宣传;(8.1建军节、9.3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期间

3.依托厅官网、报刊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8.1建军节期间)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拥军优抚褒扬处

移交安置处

各市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驻琼部队、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依托厅官网、报刊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8.1建军节期间);

2.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3.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等“法律六进”活动,进行普法宣传(8.1期间)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拥军优抚褒扬处

移交安置处

各市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20年修订)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依托厅官网、报刊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9.3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期间

2.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3.开展机关普法宣讲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拥军优抚褒扬处

移交安置处

厅直属各单位

各市县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2010年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驻琼部队

1.依托厅官网、报刊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8.1建军节期间);

2.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拥军优抚褒扬处

移交安置处

各市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

1.开展以“团结奋斗新征程,保守秘密靠大家”为主题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

2.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厅办公室

厅机关各处室

厅直属各单位

各市县局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2022年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驻琼部队、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依托厅官网、报刊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8.1建军节期间);

2.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3.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等“法律六进”活动,进行普法宣传(8月底前)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拥军优抚褒扬处

移交安置处

各市县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法》(2000年修正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驻琼部队

1.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等“法律六进”活动,进行普法宣传(8月底前);

2.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拥军优抚褒扬处

移交安置处

各市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18年修订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依托厅官网、报刊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9.3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期间);

2.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3.开展机关普法宣讲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拥军优抚褒扬处

厅直属各单位

各市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14年修正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依托厅官网、报刊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9.3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期间);

2.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拥军优抚褒扬处

各市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修正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依托厅官网、报刊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9.3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期间);

2.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拥军优抚褒扬处

各市县局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608号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纳入相关业务培训班课程;

2.依托厅官网、报刊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8.1建军节期间);

3.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4.相关内容纳入《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知识竞赛题库

移交安置处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各市县局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民政部53号令公布,退役军人事务部5号令修订

军休业务工作人员、军休干部

1.纳入军休机构业务学习培训计划;

2.依托厅官网、报刊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

3.相关内容纳入《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知识竞赛题库

移交安置处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各市县局

《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纳入相关业务培训班课程;

2.依托厅官网、报刊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9.3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期间);

3.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4.相关内容纳入《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知识竞赛题库。

拥军优抚褒扬处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各市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5号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依托厅官网、报刊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9.3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期间);

2.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3.相关内容纳入《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知识竞赛题库

拥军优抚褒扬处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各市县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依托厅官网、报刊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9.3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期间);

2.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3.相关内容纳入《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知识竞赛题库

拥军优抚褒扬处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各市县局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1号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依托厅官网、报刊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9.3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期间);

2.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3. 相关内容纳入《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知识竞赛题库

拥军优抚褒扬处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各市县局

《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2022年

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依托厅官网、报刊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9.3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期间);

2.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

3.相关内容纳入《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知识竞赛题库

拥军优抚褒扬处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各市县局

备注:1.责任部门第一顺位为牵头处室;

2.各牵头处室应于11月10日前上报普法相关工作材料;

3.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汇总普法相关材料,作为法治政府考核迎考资料。

    相关稿件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主办: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65237257;0898-68660501(信访);0898-65250265(光荣牌悬挂服务监督电话)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49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7  琼ICP备2021000482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