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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20-09-02 15: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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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事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退役军人事务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改革,研究提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退役军人事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拟订全省退役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负责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政策并组织落实。

(六)组织协调落实省内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省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接收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省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全省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依法承担烈士纪念设施的审批、申报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指导并监督检查全省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及军属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本级

(二)海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海南省军供站

(四)海南省离休退休军管休养所

第二部分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7,279.99万元,因我厅新成立的部门没有上年对比数。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28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非财政补助收入小于支出,动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结余155.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省人社厅转入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项目结余。年末结转结余1,987.05万元,均属于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是预算安排的优抚、困难企业军转生活补助等项目需要延续到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12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05.96万元,占99.75%;其他收入118.56万元,占0.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29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5.28万元,占7.69%;项目支出41,807.66万元,占92.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47,157.77万元。因我厅新成立的部门没有上年对比数。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51.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省人社厅转入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项目结余。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865.15万元,均属于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是预算安排的优抚、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等项目需要延续到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92.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因我厅是新成立的部门没有上年对比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92.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支出257.88万元,占0.5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632.46万元,占98.54%;卫生健康(类)支出286.41万元,占0.63%;住房保障(类)支出115.87万元,占0.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941.01万元,剔除预留待分指标及下拨市县5,385.7万元后,年初实际预算数应为11,555.31万元,支出决算为45,29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96%(剔除预留待分指标及下拨市县经费),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4.5万元,支出决算为25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决算数和预算数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192.83万元,支出决算为1,19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预算数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7.52万元,支出决算为17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年中人员增加,致使支出经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58万元,支出决算为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年中人员增加,致使支出经费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扶恤(项)。

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年初未安排预算,由于所属事业单位需要,列支5.98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40.85万元,支出决算为23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项目已完成,调整一般预算公共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支出及项目质保金未支出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年初预算5,761.7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799.21万元,完成690.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资金安排专项支出,未列入我厅年初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1,305.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3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年中人员增加,致使支出经费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学习宣传的需要,列支30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

年初预算109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5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项目质保金未支出,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部队供应(项)。

年初预算620.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1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决算数和预算数基本持平。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未安排预算,因机构改革,年中所属事业单位合并,追加人员经费预算,列支65.7万元。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300.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1.22万元,完成27.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结转2020年继续使用219.04万元。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24.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年中人员增加,致使支出经费增加。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42.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年中人员增加,致使支出经费增加。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198.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变化,致使支出增加。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11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年中人员增加,致使支出经费增加。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年初预算0.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年中人员增加,致使支出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70.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14.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厅部门决算无此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8万元,支出决算为71.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决算数和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0万元,占97.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万元,占2.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我厅新成立单位,工作任务重,本年没有安排出国出境工作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0.84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辆,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保障工作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1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日常运行维修保养及油料购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27.68万元,增长65.44%。增加主要原因是厅属事业单位2019年使用追加的国家级预算经费购置保障工作用车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减少7.77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缩接待费用支出。

国内接待费支出1.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13次,接待134人次;主要用于外来我厅调研人员接待工作用餐。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厅部门决算无此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13,599.9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建设能够按照计划执行,项目预算经费基本能够满足需求,在节约财政资金的基础上,项目建设成果能够达到预定目标,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公共服务效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基础数据信息真实。项目整体评价结果均为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综合事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该项目预算资金639万元,实际支出589.65万元,支出进度为92.27%。项目满足我厅职责职能的运行需要。依法依规进行办公用品的采购、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培训、维护信息化建设平台等。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年度该项目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支出进度较慢,未能按照序时进度支出。原因是由于新成立的部门,人员未配齐,导致该项工作衔接不到位,直到下半年才陆续进行该项目经费支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批复预算的用途使用资金;加强对预算执行及项目进度的管理和督导,全面掌握预算执行及项目进度的情况,按期完成预算支出进度。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00.98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4.62万元,增长14.4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年中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0.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0.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0.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5947.8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5947.83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3辆、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军供保障;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应急保障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5辆。

单位无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年末在建工程2,301.0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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