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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综合事务等6个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发布日期:2020-06-30 10: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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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退役军人补助资金

项目编码: S000030

项目单位: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主管部门: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评价时间: 2020 年 4 月 01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上报时间:2020年5月10日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退役军人补助资金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绩效目标

绩效标准

产出指标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金"

 973人

 973人

 <973人≥950人

<950人≥920人

900人以下

癌症军转长期卧床干部(含重病症)救助人数

25人

20人以上

 15人-19人

10人-14人

10人以下

参战参核(含铀矿采)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金

7515人

≥7420人

<7420人≥7350人

 <7350人≥7280人

7200人以下

   公益性岗位军转干部岗位补差人数

100人

 90人以上

 80人-90人

70人-79人

70人以下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人数

当年转业的1000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参训

 95%以上

90%-95%

  80%-89%

80%以下

老党员生活补助资金

 123人

≥123人

 <123人≥110人

 <110人≥105人

100人以下

生活困难补助人数

1120人

1120人

  1000人-1080人

 900人-999人

900人以下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人数

  1900人

≥1900人

 <1900人≥1600人

<1600人≥1500人

1400人以下

  医保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人数

 1442人

1400人以上

 1300-1400人

 1200-1299人

1200人以下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3110人

≥3110人

 <3110人≥3000人

 <3000人〉=2800人

2500人以下

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00%

≥90%

80%-89%

60%-79%

≤59%

效益指标

  残疾军人使用康复辅助器具满意率

100%

 100%

 90-99%

80-89%

80%以下

  促进当年军队转业干部尽快适应新岗位

当年军队转业干部适应新岗位情况

非常适应

基本适应

一般适应

不能适应

发放对象满意

 发放对象满意度90%以上

〉=90%

〈90%〉=80%

 〈80%≥70%

 70%以下

  进一步解决部分退休和特困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

  90%以上解决

90%以上

80%-90%

70%-79%

 70%以下

军转干部满意度

 95%以上

95%以上

 90%-95%

  80%-89%

80%以下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满意度

  90%

〉=90%

  〈90%〉=80%

〈80%〉=70%

  60%以下

  自主择业干部对该政策执行的满意程度

  海口地区自主择业干部对该政策执行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比较满意

一般满意

  不满意

注:以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为准填列。


项目基本信息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主管部门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项目负责人

李勇

联系电话

089865250275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

邮编

570204

项目类型

经常性项目(√ )       一次性项目(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10801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0801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8379.07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10801

省财政

10801

8379.07

市县财政

市县财政

其他

其他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参考)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5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6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7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8

总分

100

100

100

97

评价等次

三、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项目评分

签 字

李  勇

处长

拥军优抚褒扬处

98

黄伟

处长

就业创业处

97

谢池春

处长

移交安置处

97

颜区龑

副处长

思想政治处

97

黄臻

副处长

移交安置处

96

龙田彪

二级调研员

拥军优抚褒扬处

97

陈俊澎

二级调研员

就业创业处

97

王梅

四级调研员

就业创业处

97

王尤林

一级主任科员

移交安置处

97

李东兴

三级主任科员

思想政治处

98

邓世凯

四级主任科员

拥军优抚褒扬处

96

合计

97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           

               

                  

                                       

                                     

                                   评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退役军人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基本性质和用途。退役军人补助资金属于经常性项目,主要是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8〕21号)和《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琼民通〔2018〕35号)精神,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落实《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7]26号)精神,用于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光荣院、全国重点军供站等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设备购置更新、环境整治美化及展馆陈展宣传等支出;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为我省有需要的伤残军人配置残疾辅助器械;落实《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民发[2005]199号)精神,为省直单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提供医疗补助;为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发放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安置在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和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适应性培训费用。

2.项目的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项目的主要内容为用于海南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医保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以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培训费;发放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费;及时足额向市县拨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下拨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光荣院、全国重点军供站等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设备购置更新、环境整治美化及展馆陈展宣传费用;下拨伤残军人配置残疾辅助器械资金;拨付省直单位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提供医疗补助。我厅根据经费下达情况,各市县报送的相关数据,按相关标准制定了分配计划,并协调省财政厅及时足额拨付各相关单位。项目涉及海口、三亚、五指山等19个市县和省医保局等单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和管理工作,促进我省军转干部稳定和社会和谐,提高军转干部满意度;将省财政预算资金拨付市县,确保各项资金及时拨付,并高标准组织计划分配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等工作。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0,801万元,该项目是年初下达项目资金预算时同时下达的,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财政厅安排我厅退役军人补助资金项目额度10,801万元,其中:厅本级执行项目资金5415.3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医保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创业培训、2019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发放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及支付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补助等支出;下拨各市县项目资金5,385.7万元,主要拨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伤残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部分军转企业干部困难补助资金中央转移经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各项资金拨付市县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由市县财政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由事业单位用于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光荣院、全国重点军供站等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设备购置更新、环境整治美化及展馆陈展宣传等实报实销;伤残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下拨市县后用于为伤残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实报实销。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均按管理制度、办法、规定等有计划申请使用,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使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我厅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处室负责人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组织实施,依据琼办发〔2004〕7号、琼办发〔2007〕23号、琼府办〔2012〕131号、琼人社发〔2018〕314号、《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通知》(琼府〔2013〕1号)等文件要求,并根据上年度所在地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企业离退休月人均养老金等,严格按照标准核发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认真组织军转干部适应性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创业培训,培训内容紧紧围绕军转干部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实现由国防和军队建设人才向党政管理人才和经济社会建设人才的转变;下拨市县资金由省我厅审核报省财政厅批准,及时足额拨付海南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医保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创业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厅严格执行《关于批复2019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琼财预〔2019〕10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琼转联〔2011〕1号)和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口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海口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意见〉的通知》(海人社发〔2014〕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项目经费统一管理,项目资金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支出,项目进行前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根据规定要求进行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在使用中自觉接受退役军人的监督,社会反映较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安排我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开预算资金10,801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绩效评价基准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实际到位10,801万元,实际支出8,379.07万元,资金使用率77.58%,在确保工作成效没有减少的情况下,预算控制和成本控制未超出预算。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安排我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开预算资金10,801万元,实际使用资金8,379.07万元,该项目本年度节约资金2,349.66万元。

2.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该项目按计划有序进行,于2019年12月底基本实施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

由于严格按照标准核拨,海南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医保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都及时缴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足额拨付以及高标准组织计划分配军转干部适应性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所以军转干部普遍比较满意,没有发现到省政府集访和进京上访的情况,受到了政府维稳部门的高度评价。并高标准组织计划分配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工作。

3.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在省财政厅的指导配合下,本期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项指标均达到并超过了预期效益及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海南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医保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都及时缴纳以及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创业培训和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工作,所以军转干部普遍比较满意,没有发现到省政府集访和进京上访的情况,促进了我省社会稳定。

4.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1)根据《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发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是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为体现对退役士兵的优待,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经济补助,使士兵退役后一段时期的生活水平与当地居民相对平衡。因此,条例明确作出授权性规定:“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通知》(琼府〔2013〕1号),是严格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根据我省实际,进一步明确经济补助的标准,合理确定省和市县负担比例,具有可持续性。

(2)近年来物价上涨因素,由于现行培训费标准已执行8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经费不足的困难,也会导致培训效果有所下降。为保证军转安置工作健康运行,此项目可适当增加标准。

(3)随着退役金的逐年增加和选择到海南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逐年增加,医保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都会有所增加。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已顺利完成2019年度目标任务。年底节余资金2421.93万元。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退役军人补助资金是国家对退役军人给予物质上帮助和政治上关怀的一种必要形式,是退役安置、优抚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足额的发放退役军人补助资金,能够有效的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保障优抚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对维护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每年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退役军人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商省财政厅及时下拨相关单位。对拨付的退役军人补助资金,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目标明确,程序合理。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资金使用(支出)按计划执行,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有效,项目效果显著。综上所述,本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及时足额向各市县拨付退役军人补助资金,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的权益。二是认真组织2019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工作,培训内容紧紧围绕军转干部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实现由国防和军队建设人才向党政管理人才和经济社会建设人才的转变。三是我厅各相关处室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拟出分配方案,送厅规财处审核、厅领导审示后,提交厅党组会研究决定,再商请省财政厅核拨下达相关单位,相关单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或实报实销,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规定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台账。

(二)存在问题

一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偏低的问题。2011年实行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以来,我省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每人每服役1年不低于5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此标准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随着物价不断上涨,影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选择自主就业的积极性;二是军转干部培训经费不足与多元化培训需求的矛盾。当前70后、80后军队干部逐渐成为军转干部的主体,他们大多数具有本科、研究生学历,掌握专业知识技能或者管理经验,综合素质高,思想也更加活跃,对培训的形式和内容要求灵活多样。而随着物价的上涨,当前培训经费标准已很难满足多元化培训需求,教学内容单一,不适应军转干部求知求深的现实需要,因人施教更做不到;三是随着退役金的逐年增加和选择到海南省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逐年增加,医保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都会有所增加,以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创业需求也有所变动,可能导致财政预算逐年增加。

(三)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计划分配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补助标准;二是及时向中央反映,地方负担越来越重,是否让中央转移支付。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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