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互动交流 > 政策问答

如果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方式,截至什么时间必须确定安置去向?安置后还能不能再次调整安置地?

  • 发布日期:2023-09-07 09:31:50 
  • 来源:
  • 微信
    X

确定安置去向的截止时间和退役方式有关,移交地方安置后,安置地不再变更。

自愿退役、调控退役的,按照下达退役命令的当月最后一天执行;达龄退役、强制退役或经批准延长服役、暂缓退役,且下达退役命令的,按照符合达龄退役条件、构成强制退役情形或者延长服役期满、暂缓退役情形解除的当季度最后一天执行。

当批次未接收安置的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官,按照后续实际接收安置批次人员确定安置去向条件的截止时间执行。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主办: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65237257;0898-68660501(信访);0898-65250265(光荣牌悬挂服务监督电话)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49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7  琼ICP备2021000482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