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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优抚褒扬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李慧莹就《海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 发布日期: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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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优抚褒扬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李慧莹:

2021年9月8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16部门印发了《海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及《海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针对5类人群共推出153条优待举措,涵盖荣誉激励、帮扶救助、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文化交通、金融法律、民生保障及其他优待等8个方面内容。

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简称,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2022年3月21日我省启动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各市县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合理安排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全力推进优待证申领发放。截至目前,全省已基本完成存量对象的优待证申领发放,实现了阶段性工作目标。现在,优待证申领发放已转入常态化。

让退役军人拿到优待证,只是我们工作的第一步,更关键的是要不断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过去一年,我们持续加大社会化拥军服务平台建设,面向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提供多方面的优先优惠。目前我省拥军服务平台已招募了上千家成员单位,省级已经发布第一批社会化拥军优待目录清单,涵盖餐饮、景点、酒店、物流等4类共206家企业和商家,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等市县的公交系统也出台了优惠政策,优待证持证人可凭证享受优惠。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启动电子优待证工作,我们将密切关注电子优待证工作动态,积极推动将我省范围内提供优惠优待的企业和商家纳入电子优待证范畴,汇集优待内容、优待项目等信息,方便持证人自主查询、对照享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更好地推动优待目录清单落地落实;同时持续拓展合作范围,动员和鼓励热心拥军的企业和组织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多更好的优先优惠服务,不断拓展优待证使用场景,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确保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获得感更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号将持续发布优待目录清单,请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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