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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队文化氛围建设及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8-12 09: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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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某部队文化氛围建设及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A包最高限价290500元,B包最高限价219500元。
(三)采购方式:单位自行采购——比价
(四)评审方式:最低报价法
(五)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底前完成供货和服务。
二、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在采购公告环节暂不对具体需求内容进行公开,以现场会形式现场明确并答疑。其中A包文化氛围建设项目,主要包含:餐厅、会议室、库房、通道等场所文化氛围建设;B包文化物资采购项目,主要包括:纪念品套装、电视、视频编辑器、定制餐具等物资采购。
商务要求(同时适用A包和B包):
1.有意向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限内电话报名,配合部队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参与现场会,现场会由部队牵头组织。现场会组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2.供应商参与现场会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经资格审查通过,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现场会的供应商,可申请以视频会议等线上方式同步参与,线上参会与现场参会具有同等效力。
4.供应商对响应的采购包分开报价,报价表应包括项目明细报价。
5.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预付款比例不少于合同总价的30%,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剩余尾款。
6.项目实施: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底前完成供货和服务。
7.采购需求中涉及样式设计、调整的,须经采购人审定后实施。
8.合同履行中项目需求及效果图,不得私自对外公开。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相应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采购文件公告时限及报名方式
公告时限:3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有意向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电话报名。
五、现场会组织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六、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现场会后3个日历天内,报名供应商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将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提交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1号政府办公楼703室。未按时提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价文件应密封处理,内含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承诺函、报价清单(报价清单包含各项目报价明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唐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250608/0898-66269622
七、其他补充事项
发现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等情形的;
2.未按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如报价文件未作密封、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资格要求”材料提供不全、服务报价或报价不唯一、无报价明细等情形的;
3.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参与现场会(含线上)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不具备项目报价资格。
4.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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