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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1-35997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成文日期:2021-11-22 15:59 文 号:琼退役军人发〔2021〕87号 发布日期:2021-11-25 15:59

标题: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兵支书”“兵两委”信用村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

推进全省“兵支书”“兵两委”信用村

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金融局(办),人民银行各地市中心支行、各市县支行,三亚银保监分局及各市县监管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相关部署,深入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解决入乡返乡退役军人创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退役军人到自贸港一线建功立业,促进其在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全省“兵支书”“兵两委”信用村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推进全省“兵支书”“兵两委”信用村

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石。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相关部署,深入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解决入乡返乡创业退役军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退役军人到自贸港一线建功立业,促进其在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兵支书”“兵两委”信用村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兵支书”“兵两委”信用村建设以“政府主导、监管推动、银行参与、部门配合”为工作原则,建立以金融机构为信息采集主体,以“兵支书”“兵两委”信用村建设和退役军人信用户评定为核心内容,以金融扶持为引导的格局,促进农村地区信息、信用、信贷联动,全面铺开“兵支书”“兵两委”信用村建设工作。

二、工作目标

人民银行及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组织金融机构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建立的信用档案,健全以入乡返乡退役军人为主的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信用户、信用村信息采集和信用评定标准,通过宣传普及相关金融知识,提高退役军人信用意识,改善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以信用评定为切入点,协调各级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入乡返乡退役军人的信贷投入,全面铺开“兵支书”“兵两委”信用村建设工作,积极开创入乡返乡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新局面,助推海南自由贸易港港乡村振兴。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退役军人信用档案建设。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积极配合当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分支机构及当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统一设计涵盖退役军人基本信息、生产经营、主要收入来源、住房结构等信用信息指标体系,建立退役军人电子信用档案数据更新机制,实行数据收集的动态管理,将分散的退役军人信用整合为有组织的集体信用,确保收集到的退役军人信用信息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及连续,推动信用评定工作有序开展。

(二)开展退役军人信用评价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边采边评、讲求实效”和“应评尽评、愿评尽评”的原则,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掌握和提供入乡返乡退役军人和“兵支书”“兵两委”的情况,会同各市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分支机构及当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开展对入乡返乡退役军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信用评定。各市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涉农金融机构、乡村振兴队员、村“两委”优先对入乡返乡退役军人进行信用采集和评定。鼓励各涉农金融机构在进行农户信息采集的同时,优先对入乡返乡退役军人进行贷前调查,根据退役军人信用等级分别设定不同的信贷条件。在退役军人信用采集和评定的基础上,优先、规范开展“兵支书”“兵两委”信用村评定工作。对于基本条件较好的行政村,鼓励进行整村或整镇推进,以发挥示范和整体效应。

(三)加大农村地区信用宣传力度。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分支机构在“6·14”信用关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乡镇政府、金融机构等各方力量,开展适合入乡返乡退役军人特点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退役军人群体对征信知识与金融服务的认识,增强退役军人的信用意识和维权意识,针对有贷款的退役军人开展精准滴灌式征信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改善农村地区的综合信用环境。

(四)争取地方政府政策支持。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分支机构应积极参与本地政府组织规划的农村发展项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地方政府出台与金融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相配套的资金支持与补助、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措施,惠及广大入乡返乡退役军人。

(五)提升信用管理水平。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分支机构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完善农村信用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引入信用评级等信用中介机构,借鉴其专业知识与技能,帮助入乡返乡创业退役军人提高信用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支持退役军人入乡返乡就业创业,充分认清“兵支书”“兵两委”信用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有关意见,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兵支书”“兵两委”信用村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把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和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统筹谋划,分步实施,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做好协调联动,落实部门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三)及时总结经验。要在推进该项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各项具体工作措施,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成功做法要在辖区内广泛推广,同时要加大调研力度,深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并针对各类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使退役军人创业信用贷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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