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落实立功受奖军人家庭有关待遇。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在八一或者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当年度立功受奖军人家庭。建立荣获一等功及以上奖励立功受奖军人家庭走访慰问联系制度,掌握家庭成员情况,确定联系人,及时帮助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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