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在扶持退役军人创业方面主要措施是税收减免政策: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税收减免,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应的税种;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如: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应税种。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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