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移交安置处处长李启胜:
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一头连着部队、一头连着地方,解决的是退役军人的后顾之忧,稳定的是现役军人的军心士气,关系的是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国防军队建设大局以及退役军人的切身利益。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以来,遵照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采取以下三条措施做好移交安置工作:
一是强化形势研判,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摸清部队官兵进退流转意愿,根据服役长短、贡献大小、专业特长,为他们提供个性化选岗指导。常态化开展“两进两送”活动,即进军营进企业、送政策送岗位,让部队官兵知晓国家政策,让用人单位了解安置规定。二是强化军地联动,统一工作规范。密切联系部队,联合档案审查,统一移交标准,联合组织考试考核,统一衡量尺度,军地协同推进,促进安置工作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三是强化政校合力,统一培训体系。按照全省统筹,一套标准,两个类别,三种模式,积极构建退役军人终身教育培训体系,推动军队人才加快向地方人才转型,促进移交安置工作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组织2000多名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选送200多名转业军官进入高校接受专项培训。
对于如何抓好《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贯彻落实,我们总的原则是不断规范交接程序、优化安置去向、加强安置保障,围绕军人退役频次增加、规模结构不断优化等新情况,完善批次移交、分类安置工作机制,稳步提升安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具体来讲,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人才资源作用,着力提升移交安置工作质效。深挖安置潜力,促进“有岗可安”向“优岗可选”转变。二是持续健全与服役贡献匹配的“阳光安置”机制,完善量化评分办法,对有参战经历和担任作战部队营级以上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功臣模范、烈士子女、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退役军人,在安置去向、待遇保障等方面优先考虑,激励引导现役军人建功军营。三是持续深化直通安置,最大程度实现专业对口、发挥所长,促进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成长为所擅长领域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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