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与接收安置单位签订的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主办: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65237257;0898-68660501(信访);0898-65230787(光荣牌悬挂服务监督电话)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49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7 琼ICP备2021000482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