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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4-09-12 15: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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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是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 司法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举措和现实要求。

二、制定依据

《海南省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志愿服务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 司法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我省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的实际,对具体工作开展的标准和措施进行的细化,符合工作开展的实际需求,也为后续各市县开展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支撑。

三、目标任务

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应当准确把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急难愁盼,把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服务方式,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志愿服务常态化、便利化、精准化。力争通过5年左右努力,全省逐步建成覆盖城乡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网络。

四、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省级统筹指导、市(县)主抓、服务中心(站)主做”的建设要求,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形成广泛覆盖的法律志愿服务阵地体系,建立法律服务志愿队伍。明确入队条件,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把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构建全域覆盖、管理规范、组织有序、保障有力的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伍。

二是明确服务内容。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重点面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同时根据社会需要,积极参与基层治理。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可以灵活运用日常式服务、结对式服务、订单式服务、集中式服务等方式开展志愿活动,一般包括:1、提供法律咨询;2、协助获得法律援助;3、协助司法救助;4、参与信访矛盾化解;5、参与纠纷调解;6、参与退役军人法治文化创建;7、应邀参与退役军人立法、政策理论研究等工作,积极献言献策。

三是规范权利义务。权利内容包括对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队及其活动的监督,参加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的技能培训,获得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服装、服务记录证明、相关补贴、必要的物资设备、安全保障及相应保险等,同时还明确了队员应当接受必要培训、根据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承诺或者协议,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志愿服务、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保守国家秘密、服务对象个人隐私和依法受保护的其他信息等义务,自觉维护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退役军人良好形象等。

四是强化服务管理。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应当完善志愿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健全运行机制,规范队伍设立、服务范围及条件、运行管理、进出机制、经费保障等制度,保障志愿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对在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五是明确经费保障。《办法》对必要经费开支进行了规范,明确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坚持谁使用、谁招募、谁保障。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者在法律志愿服务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调查取证费、翻译费、公证费和鉴定费等直接费用,法律服务志愿队发起成立的单位应当明确经费审批流程,按相关规定予以保障。

五、注意事项

《办法》对我省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从组织构架、目标任务、服务范围、权利义务、进出机制、服务管理、激励保障、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设计,在后续各市县执行过程中还要进一步的梳理工作的具体流程,尤其是在经费保障方面,对“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者在法律志愿服务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调查取证费、翻译费、公证费和鉴定费等直接费用”一定要严格把关,各类费用为成本性支出,严防志愿者变相获取报酬,同时也严防工作人员虚报冒领,坚守财经纪律。

六、下步工作的重点

一是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完善志愿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健全运行机制,规范队伍设立、服务标准、运行管理、进出机制、经费保障等制度。

二是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法律志愿服务专业性较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强化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协同配合,充分运用好公共法律资源,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汇聚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是建好用好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要紧盯“退役军人所需”,充分发挥志愿队伍的服务作用,要把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打造成矛盾纠纷化解的有效力量和退役军人政策的宣传员、讲解员,助力退役军人法治工作。同时,要善于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通过打造志愿服务品牌,树立行业服务标杆,让广大志愿者学有所仿造,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百姓民生、服务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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