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省社会化拥军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海南省退役军人医(理)疗服务示范单位优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含省消防救援总队系统人员,以下统称“优待对象”)的引领示范作用,让广大优待对象更好地享受优先、优惠、优质医疗服务,让优待对象获得感成色更足,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于2023年7月在全省开展“拥军医疗优待月”活动。
7月1日至31日,优待对象根据需求携带相关证件或证明前往各医疗单位实地就诊,享受医疗优惠。
就诊流程
就诊前先致电进行预约登记。
信息核实,登记。
到院需提供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相关证件或证明。
* 以上为一般就诊流程,具体可电话咨询各医院。
医疗机构及优待项目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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