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为充分发挥海南省退役军人医(理)疗服务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优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含省消防救援总队系统人员,以下统称“优待对象”)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全省社会化拥军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拓展优待面,让广大优待对象更好地享受优先、优惠、优质医疗服务,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浓厚氛围,让优待对象获得感成色更足,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定于2022年10月在全省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拥军医疗优待月活动。
此次拥军医疗优待月活动是贯彻落实我省16部门联合印发的《海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的具体举措,是社会化拥军的重要内容。20家示范单位将发挥各自医疗领域特色,为全省优待对象开展针对性强的特色医疗优待服务。广大优抚对象可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及时前往就诊,就诊前需拨打医疗机构联系电话提前预约,就诊时要带好个人居民身份证和退役军人、优抚对象身份证件,无优待对象身份证件的可前往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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