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介绍
屯昌县在唐宋时隶属琼山县。元朝,南部和东部(今南吕镇、乌坡镇、枫木镇坡心镇、屯城镇一部分)属定安县;中部和北部(新兴镇、屯城镇、南坤镇)属琼山县;西北部(今西昌镇)属澄迈县,一直延至民国年间。现在的屯昌县,其前身是1948年2月17日琼崖区党委在第二执委会上宣布的,由澄迈县的第二区(今该县的西昌镇)、琼山县第六区(即现在的新兴镇、屯城镇、南坤镇)组成的新民县,县政府所在地位于今南坤镇孔葵头村。1949年2月2日,南吕、乌坡、枫木、北海岭门乡成立定西特别区(相当县级建制)。1950年5月,定西特别区并入新民县。新民县政府驻地移至屯昌镇沿置至今。1952年7月,因同辽宁省新民县重名,国务院为了便于管理,遂将海南新民县,以其治所之地名屯昌镇,更名为“屯昌县”。屯昌县人民政府的驻地在屯城镇。1958年12月与定安县合并,称定昌县。1961年5月,屯昌与定安分县,恢复屯昌县。1950~1988年3月,屯昌县隶属广东省海南行政区:1988年4月海南建省,屯昌县隶属海南省。
屯昌县是海南中部六市县之一,位于琼北部平原和琼中部山区结合部,是全国唯一的热带丘陵地带,东与定安县、琼海市交界,南与琼中县接壤,西北与澄迈县毗邻,素有“海南中部门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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