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简介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改珠崖郡为崖州,万宁属崖州平昌县。
唐太宗贞观五年(631),析珠崖州增置琼州,析平昌县以万宁现区域范围设立万安县,隶于琼州。万宁建县从此开始。
唐高宗龙朔二年(662),万安县改为万安州,州治在万安县通化都(今大茂镇旧州村),领万安、陵水、富云、博辽四县。
天宝元年(742),改万安州为万安郡。至德初(756),改万安郡为万全郡。乾元元年(758);又复名万安郡,属岭南道。
五代十国(907~960)时,万安地属南汉,万安州管治万安和陵水县。
北宋熙宁六、七年间(1073~1074),改万安州为万安军,移军治于博辽。大观年间(1107~1110),军治移到后朗村水口(今万城镇),后废军复为州。
南朱高宗绍兴七年(1137),改万安州为万宁县,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万宁县名称。绍兴十三年(1143),又复为万安军。
明洪武三年(1370),万安军改为万州仍领万宁县,隶属于琼州府。
正统五年(1440),省去万州所管辖的万宁县,使其户属万州。
清代沿袭明制,仍名万州,并把州县管辖范围扩展到黎族聚居的僻远地区。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万州为万县,隶属崖州。
民国成立,统裁州为县,民国三年(1914),改为万宁县。属广东省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置万宁县。
1958年12月,琼东、乐会、万宁三县合并。取名琼海县,撤销万宁县。1959年11月,琼海县划出万宁县。
1988年4月,海南岛建省,万宁属海南省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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