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
2.户口簿;
3.退役军人需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领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分辨率300DPI,JPEG格式,大小为20KB-50KB。
6.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的,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7.委托他人申领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等申领材料。
8.申请常住地发放优待证,且个人档案资料不在常住地的,户籍地应配合常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居)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申领优待证所需的退役军人身份证件丢失该怎么办?
退役军人的退役军人身份证件(如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遗失的,可提供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退役军人登记表复印件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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