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对军人军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怀和扶持政策,提高其荣誉感和幸福感,7月23日,吉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公司共同签订“三亚市社会化拥军优待合作协议书”,军人军属等优待对象凭优待证,在三亚市区域内65家一心堂药店享受全场8.5折优惠。
协议中的“优待对象”是指军人军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包括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简称“三属”)。
此次签约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了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健康服务,有助于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也进一步提高了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为全社会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营造良好氛围,持续推动双拥工作走深走实。
优待事项凭证
现役军人:
军(警)官证、军(警)士证、义务兵证、军校学员证、部队颁发的现役军人优待证(电子优待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残疾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有效身份证。
退役军人: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电子优待证)或退出现役证书、退役军官证、退役士兵证、转业军人证明书。
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电子优待证)等有效证件。
现役军人家属(军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军人和配偶的父母):
现役军人服役团级及以上部队出具的军人军属关系证明(本人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军人保障卡”;现役军人有效证件及结婚证、户口本等军人军属关系证明材料(含扫描件、电子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主办: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65237257;0898-68660501(信访);0898-65250265(光荣牌悬挂服务监督电话)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49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7 琼ICP备2021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