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36条规定,中级以上军士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1、年满55周岁的;2、服现役满30年的;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4、患有严重疾病且经医学鉴定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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