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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不回安置地报到?报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 发布日期:2025-09-11 15: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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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五十一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日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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