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证是彰显退役军人荣誉的载体、退役军人享受优待措施的凭证。退役军人优待证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退役军人持优待证可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待服务。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正不断调整充实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项目,以优待证为识别认证载体,充分发挥优待证服务使用功能,使其更好地为持证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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