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印发〈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3〕15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费用限额标准>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69号)》,我厅起草了《海南省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在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面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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