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措施有3方面:第一是创业担保贷款:面向个人: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面向企业: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退役军人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第二是税收减免政策: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税收减免,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应的税种;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如: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应税种。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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