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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 发布日期:2024-11-04 1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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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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