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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课题研究的询价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9-10 08: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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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推动海南省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拟开展退役军人工作领域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现进行公开询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研究课题
1.海南省社会化拥军工作研究
研究目标:了解掌握海南省社会公众对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程度,归纳分析现状特点、薄弱环节和形成原因;对政府部门如何调动社会力量关心关爱退役军人、支持退役军人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项目要求:通过走访、座谈、调查等形式,了解掌握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各类社会力量拥军优属、支持退役军人工作的状况,分析研究其特点规律,调查可调动的社会力量潜力。结合自贸港背景下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运行的特点,参考国内其他省份有效经验做法,从健全完善政策制度的角度,研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拥军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的思路、举措和机制,提出系统性对策建议。
项目预算:不超过18万元。
完成时限: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
2.海南自贸港建设背景下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研究
研究目标:立足海南产业发展实际,对海南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对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对国内外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进行比较与经验借鉴,提出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为退役军人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一线建功立业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路径。
项目要求:对海南退役军人就业状况和退役军人企业进行调查、走访、座谈,进一步摸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底数;找准海南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存在的问题,有数据和事例支撑,对原因分析要客观具体;对国内外的经验借鉴要视野开阔,有实际意义;提出的促进海南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要紧密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具体可操作;本课题的涵盖面较广,可选择若干个切入点深入研究,力求实效,切合实际,杜绝广而大、泛而空。
项目预算:不超过15万元。
完成时限: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
3.海南烈士纪念设施的历史和教育价值实现路径研究
研究目标:调查了解我省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发挥作用的情况,评估全省烈士纪念设施的历史价值和教育价值的实现程度,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提出进一步挖掘红色资源、促进价值实现的路径建议。
项目要求:通过走访、座谈、调查等形式,了解掌握我省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革命旧址、烈士陵园等革命文物资源和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发挥作用的基本情况;分析制约烈士纪念设施的发挥作用的主客观因素;对烈士纪念设施如何更好发挥历史价值和教育价值提出对策建议。
项目预算:不超过15万元。
完成时限: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
4.海南自贸港背景下发挥退役军人作用的实践和思考
研究目标:调查了解我省退役军人在各个领域发挥作用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提出促进退役军人进一步发挥作用的对策建议。
项目要求:通过走访、座谈、调查等形式,了解掌握退役军人在我省党政机关、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的基本情况;总结梳理退役军人在各个领域发挥作用的优势,分析研究制约退役军人更好发挥作用的主客观因素;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如何促进退役军人在各个领域更好发挥作用提出对策建议。
项目预算:不超过18万元。
完成时限: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
二、申报单位条件 
1.课题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课题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研究实力,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须具有退役军人工作或社会工作相关领域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五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熟悉海南退役军人工作或双拥工作情况者优先。
3.课题组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团队成员应包含至少3名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人员。
三、有关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课题研究申请书》(申报多个课题的,每项课题均需独立申报),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含营业执照、社保资金证明、纳税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 
2.我厅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研究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遴选结果在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公示。
3.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四、申请受理 
1.课题申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登录网站(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tyt.hainan.gov.cn/),下载相关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密封,封面上写明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和电话号码,一式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要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3.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1号办公楼7楼717室;
联系人:程周
联系电话:0898-65377095
电子邮箱:bgs_tyjr@hainan.gov.cn
特此公告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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