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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2496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成文日期:2024-08-27 16:58 文 号:琼退役军人发〔2024〕35号 发布日期:2024-09-09 16:58

标题: 关于印发《海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省退役军人

服务“一件事”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营商环境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社保服务中心,各警备区(军分区)动员处、各县(市、区)人武部军事科: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持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精神,按照我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新一批重点事项工作要求,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社保服务中心、省军区动员局等6部门联合制定了《海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优化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海南省军区动员局

2024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

优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持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精神,按照我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新一批重点事项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服务好退役军人为根本出发点,紧贴退役军人实际需求,在原“军人退役一件事”服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群体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服务对象,新增6类退役军人群体,实现退役军人服务全覆盖;进一步优化再造退役报到及相关事项工作流程,将不同部门业务场景聚合提供集成服务,推进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实现各事项高效“并联审批”,大幅度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建立帮代办机制,对特殊退役军人群体采取帮办代办及上门等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幸福感、获得感。

二、服务对象及内容

海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服务对象为符合海南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包括下列7类人员:军队离(退)休军官(军士);转业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官(军士);复员军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至4级残疾、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5至6级残疾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

海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服务内容包含以下11个事项:退役报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社会保险登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申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预备役登记。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一)成立工作组。成立海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优化实施工作组,负责统筹调度、工作推进、会议组织等相关事宜,根据任务推进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场景清单和项目清单,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工作组组长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徐斌厅长担任,副组长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卢义副厅长担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社保服务中心、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军区动员局等军地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以及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社保服务中心、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军区动员局等军地有关部门各安排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本部门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具体工作。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海政通工作沟通群,用于对接联络。

(三)建立例会制度。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同省营商环境建设厅通过协调会、推进会、面对面会商等方式对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重点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介绍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有关经验和成效。重大情况问题由省营商环境建设厅提交省有关会议推动解决。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海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优化实施工作在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社保服务中心、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军区动员局等军地有关部门配合。

(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的组织协调、实施方案制定、项目推进和效果跟踪。具体承担7类退役军人群体退役报到材料梳理、流程优化和新增“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含《残疾军人证》信息变更)指引”“建档立卡和优待证办理指引”2个事项短信提醒功能,明确办理地点、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内容,完善特殊退役军人群体的帮办代办及上门服务工作内容并推动落实。

(二)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省大数据管理局。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专区建设,与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应用,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上线测试、功能优化、政务窗口铺开等工作,在信息化建设上提供技术支持。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社会保障卡申领业务,包括受理、审核、制卡及发放等工作。

(四)省公安厅。配合开展事项精细化梳理,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指导市县公安机关及时做好退役军人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办理。开展退役军人户口登记及居民身份证信息共享等工作。

(五)省社保服务中心。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指导协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工作。及时完成与“海易办”平台的对接,并开展联调联试,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按期上线运行。根据退役军人办理社保事项的具体场景和不同情形,确认业务办理流程图,进一步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具体事项进行精细化梳理,明确受理条件、所需材料等要素。

(六)省军区动员局。落实预备役登记事项可办途径和工作流程优化,减少退役军人跑动次数。

五、重点任务

(一)扩充“一件事”范围。在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11个联办事项基础上,细化增加6类退役军人群体办事情形,新增“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含《残疾军人证》信息变更)指引”“建档立卡和优待证办理指引”等2个服务事项的短信提醒功能。

(二)梳理事项清单。各部门对纳入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的清单事项实施精细化梳理改造,结合退役军人7种不同群体的办事情形需求,完善及明确各事项在各情形下办理部门、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业务流程、办理结果、监督评价等具体内容。

(三)优化办事流程。

1.开展事项集成及流程优化。按照集成、高效的工作原则,合理对接具体事项前后关系,推动业务融合后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时间,对相同证明材料和字段免于重复提交,对可实现数据共享的免于手动提交。科学编制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事项清单,明确基本目录、服务指南、情景导服,受理条件、办理渠道、材料清单、承诺时限、办理情形和办理流程等要素,形成一套申请表格。

2.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优化制定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业务流程,强化退役军人、公安、人社、社保等部门间的业务协调,深化各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减少申请人参与的环节,实现多端收件、自动流转、并联审批、进度查询等功能,优化业务流程,提供更便捷的政务服务。

(四)融通升级系统。全面升级原“军人退役一件事”业务系统,根据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流程改造需要,各省级单位配合打通涉及审批业务系统,纵向对接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和模块服务接口,通过全面提升各部门系统融通水平及数据共享质量,保障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业务系统实现高效、稳定。

(五)推进多端服务。按照“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热线一线应答”的统一入口要求,强化电脑端、移动端、窗口端、热线端等多端服务能力建设。线上申请的,通过“海易办”专区中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收取和分送申请材料;线下申请的,各级办理窗口统一收取纸质申请材料,通过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录入申报材料和信息,在线分送申请材料至各相关部门进行办理;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统一办理指引录入12345热线知识库,提供申报指引和在线解答。    

(六)拓展特色服务。

1.建立帮代办机制。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应在服务大厅设置专职帮办代办服务人员,对有申办报到需求的退役军人提供帮办代办或申报指导服务。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针对军队离(退)休军官(军士),1至4级残疾、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5至6级残疾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等特殊退役军人群体提供全程帮办代办及上门等服务。

2.提升精细化引导服务。优化“海易办”平台智能搜索及智能客服服务体系,多方式提供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关联检索,并将有关办理信息录入智能客服提供解答,对退役军人在线提出办理咨询诉求的,系统自动派发至属地帮办代办窗口主动对接服务。根据退役军人群体不同类型,开展联办事项精细化梳理,归纳总结不同群体涉及业务场景,提供清晰明了的一次性告知及导办。

3.探索推进容缺办、免申办、主动办。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证明类材料延期到达问题,探索开展资料容缺办理改革,大幅缩短退役军人业务等待时间;对符合条件退役军人的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事项开展主动办服务;探索不同退役军人群体业务事项“免申即享”服务,通过一系列服务改革全面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4.丰富服务场景。进一步对全国各省市面向退役军人服务的特色做法进行梳理评估,结合海南实际,积极探索将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退役金发放等事项纳入我省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服务内容,在此基础上丰富场景清单,提升退役军人办件体验。

六、预期成效

(一)办理时限大幅缩短。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涉及事项规范实施,各部门审核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单事项办理总时限大幅缩短到集成办理最多8个工作日。

(二)业务流转顺畅高效。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实现部门业务整合、线上线下融合、前后台业务协同,业务办理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

(三)多端服务更加便捷。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纳入“海易办”平台,提供电脑端、移动端、自动端、窗口端等多端咨询和办理服务,便利退役军人线上办、自助办。

七、工作计划

(一)攻关开发阶段(计划2024年8—9月)。

1.各部门针对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新增的6类退役军人群体和事项,梳理与本部门相关联事项,梳理办理情形清单、制定工作任务清单。

2.各部门对相关联事项优化流程、完善材料,最大可能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3.集合各部门意见,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编写和实施规范,确定推进路线图。

(二)上线试运行阶段(计划2024年9月底前)。根据开发进度分期分批开展上线试运行工作。选定1—2个市县作为试点单位,开展线上线下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试运行工作,进行多端验证,站在办事群众角度,对业务全过程进行联调测试验证和系统安全检测,做好上线前准备。试点市县针对出现的问题开展排查和优化,给出改进意见,完善场景清单,提升服务效果。  

(三)总结推广阶段(计划2024年10月)。建立办件调度机制、问题处理机制、完善并发布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办事指南、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12345热线知识库,在全省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办理服务。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落实工作任务。要指定专人联系负责,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业务、系统、数据等支持,定期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做好评估优化工作,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顺利、扎实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组织开展走流程体验活动和督促检查,确保落地应用成效。

(二)加强总结提高。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借鉴好的经验做法,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提升工作。要通过实际业务办理,不断查找工作运行堵点,持续完善系统功能、优化办理流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群众通过12345热线等渠道反馈的问题诉求,要及时核实处置。发现不符合退役军人需求或审批服务要求的堵点难点问题或能够提升服务的新点子、新方法,要及时反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营商环境建设厅,以便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服务水平。

(三)加强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车站码头、退役军人服务站点等场所、办事窗口和送政策进军营、退伍老兵欢迎仪式等活动对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进行推广。要依托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互联网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好退役军人集中报到时机做好集中服务,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海易办”平台办理相关事项,切实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服务成效和使用率。

(四)加强业务培训。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试点上线和全省推广前,省级相关部门应组织线上或线下的业务培训,对涉及接件、审批的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各市县相关部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及时组织本辖区业务培训,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顺利落地并推广应用。

(五)加强信息保护。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好数据安全,不得泄露、窃取、非法传播其个人信息数据。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在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的同时,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切实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及个人隐私。

附件:

附件1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事项清单

附件2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工作流程

附件3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事项实施规范(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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