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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做好2020年度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 发布日期:2020-09-01 09: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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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关于做好2020年度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的宣传解读,开展好我省2020年度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作为国家重要的人才资源,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重要力量。促进他们就业创业、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和完善,就业形势及营商环境的发生了多元化的变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部队所学的专业技能无法与市场匹配的矛盾极为突出。为了让他们适应从军营走向社会的角色转换,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成功就业创业,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是非常必要的。为此,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通知》。

二、适用对象

我省接收的2019年秋冬季退出现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不含由政府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

三、内容解读

(一)退役士兵适应培训的开展形式。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工作,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组织,依托第三方公司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开展,退役士兵根据分配的账号登录指定网站注册登记个人信息后即可学习相关内容。

(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形式。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由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实施,实行自愿参加、免费培训,采取自选机构培训和定点机构培训两种形式,退役士兵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参加。一是自选机构培训。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产业发展和学员培训需求,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清单执行并在全省范围内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二是定点机构培训。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选定的6个专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维修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挖掘机操作专业、烹饪强化班专业、普通船员培训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由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退役士兵到6家定点机构(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新东方学校、三亚航空旅游学院、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参加培训。

(三)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来源。

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主要由中央和省级财政保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根据当年度培训资金和培训需求下拨经费。培训经费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所需学杂费、生活补助(含住宿费)、技能鉴定费。

(四)培训费用支付方式。一是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费用由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200元/人的标准在培训结束后支付到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账户。二是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自选机构培训形式培训经费采取“先垫后补”形式,学员培训后取得专业职业能力证书的,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向培训机构支付不超过1000元学杂费,学员取得初级、中级和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支付不超过1500元、1800元和2200元的学杂费。三是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定点机构培训形式培训经费采取“先垫后补”形式,培训结束后,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维修专业(培训时间15天,培训学杂费3100元/人,其中500元作为生活补助)、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培训时间1个月,培训学杂费3360元/人,其中800元作为生活补助)、挖掘机操作专业(培训时间13天,培训学杂费2270元/人,其中770元作为生活补助)、烹饪强化班专业(培训时间3个月,培训学杂费5500元/人,其中1500元作为生活补助)、(培训时间13天,培训学杂费3385元/人,其中500元作为生活补助)、(培训时间7天,培训学杂费1220元/人,其中500元作为生活补助)的标准向培训机构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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